灵's profile锡守倒影の涟漪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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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2006

    不如跳舞

    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锡守在路边睡着了。做了一个很甜很甜的梦,后来梦醒了,她觉得好冷好冷,她有些难过。茫然间她抬头看见了前面的斑斓灯光,她笑了,于是她加快了脚步……忽然好想跳支舞,送给锡守,也送给自己,做情人节的礼物。

    想起三毛的那句话:“如果一切都已经过去了,那么不如跳舞吧

    2/10/2006

    Is a change or a choice 1

     

    是选择还是改变!

       寥寥三个月过去了,我觉得这里空空的,早觉得我该写些什么,于是午后伴着《阳光下的星星》沏一杯红茶我坐在这里,阳光把我照得暖暖的。

    就在一个月之前,当那个如今只能用陌生来形容的女人冷冷的跟我说,“人都是很实际的”的时候,我觉得好痛,那种痛没有理由,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谁会知道呢,谁会关心呢。我自问:“不是无所谓了么?”无所谓我承认我做不到。哼,实际,说真的那个地方很实际,实际算什么,我们都是虚伪的,因为如果不是虚伪又怎会在这么一个实际的地方追寻着不实际的东西。可是我厌恶听人说什么人都是很实际的。这让我绝望。还好,我庆幸同窗同我一样执着的追求一种更真的东西。感谢我的同窗将我扶起。但我仍然淡然,因为我怕了,怕那句“人都是很实际的”。很少为一句话而变得如此黯然,我失望了,我要回家。

    终于我承认时间真的是愈合伤口的良药。伤口,这个词用得不好,一颗这样的心怎会再受伤,它伤不了我的。也许这句话应该这样去说,原来时间真的是可以抹去很多东西的。这些有人们努力去呵护的也有人们越发逃避越发清晰的。

    同窗说回到家的我精致了很多,她发现我的精神变好了,我也觉得她们的精神好了很多。经过了这些我该感谢她们。其实当我回到家的傍晚,看着星光下这里的车水马龙,我越来越确定我爱这个城市,爱这样大都市般的生活,它让我觉得大气,而且周正。这比起我上学的地方简直让我觉得那个小地方真像个抠唆的农庄。小气连同同它气质一样的人都让人觉得没有节奏感,令人厌恶。但我也会喜欢那样空旷的教室,毕竟我曾经多么庆幸能够坐在那里,如今依然。但我更喜欢都市,喜欢这里小资生活的节奏感,喜欢这里家的味道,这儿让年轻的人显露着像野百合的绽放,那种旺盛是饲养不出的气质。那种豪放,那种热情,没有牡丹的娇柔,没有太多贵气,虽野性虽霸气但也透着智慧和沉稳。这才是生活,属于我的生活。这里我可以肆意奔跑,我可以跟随节奏共同跳跃。白昼的规范永远管不住夜的本性。其实人都是一辈子不愿意为某一件事改变本性的。那让人窒息。生活的热情用不着因为必须而弥灭,但应该学会收敛这倒是条中归中举的道理。然后我就明白了,没有人能改变自己,除了自己。于是我开心了。其实有些东西是非常值得记忆的。

    ( 我把它写成连载了如果你耐心的看完了这篇,就请看看下面这个Is a change or a choice2吧)

    is a choice or a change 2

       当我想起我最亲密的朋友,想起那个总会带着哭腔给我打来电话说好像见我随即满北京城的把我翻出来坐多久的车都会站到我面前时,我觉得我好幸福。她会在我住院时,去看我,会在复查时陪我一同去。那天她又很开心的给我打电话说她找到了一份真爱那人真的对她很好,然后她很二的跟我开玩笑说:“哎,你赶紧问问有没有办证的愿意买你那个超级无比对称的手机号,然后你换个动感,我好烦死你呀”后来又无比认真的对我说:“九月咱们可认识十年了,我们要庆祝,你可别忘了。”我温暖的有点脑充血了。我想我一辈子都会记得她说和我做朋友是她做过的最成功的事情。(当然偶尔我也会感叹一下怎么没有我中意的男人说同样的话-_- ”)我也会记得她气愤的说:“以后你有什么事情能不能让我知道呀。”这句话我记得我也和她说过。她和我做朋友是那么的无所图。

       我又想起我最可爱的朋友,那个可爱到甚至因为怕浪费醋去买只螃蟹沾沾吃了的朋友。当然更可爱的是她的执着,她和我不同,不喜欢小资,不喜欢瓷娃娃。但我觉得她是我朋友里最小资的一个,一个乡间的玫瑰,喜欢攒CD,喜欢西化的东西,喜欢华丽的饰品,那种规范中的张扬,我喜欢。她又和我一样,土到只喜欢牛仔料的东西,喜欢朋友记得自己,最重要的是对生活认真,并且更加进取。以至于高考前复习到不顾彼此,只能在楼道中偶遇,她居然会拥抱我,说想我(当然还有愿意和女人逛商场,不管同去的是老女人还是小女人,但最好不是男人那样就不自在。不过她让我戒了这个恶习,因为她太狠了,拉我去逛遍北京直到我快逛吐了还不过瘾。)我会记得当初她说一进那个班就特想和我成为好朋友,觉得我特善良。很想知道现在她是不是不会再这么认为。我一直记得她答应她的婚礼让我做伴娘。不知道她还记得么?

       还有我最感动的朋友,那个也会哭着给我打电话的女孩。那个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会冒着大雪打车到我家告诉我“淡漠千里见妖娆”的朋友。那份谦逊那份仗义,我会记得很久很久。

       也想到那个我最。。。不知道用什么词儿形容的朋友,我该用哪个词他比较满意呢。(但愿不会是一不高兴就可以隔着电脑互相骂的朋友。还好有电脑要不就该挠起来的朋友。)那是一个很感性很体面内心重情意的朋友,一个经常在失去后才珍惜那件身边事物的人,更是一个很男人甚至男人到有点自负的人。其实他早不记得我说“有两个人完全树立起了不到一米八的男人在我心中的宏伟形象”了。有时我觉得他特小,小到小孩的思维,小到问我给他长相打几分,小到说他不男人就急。(晕!我狂晕)有时他又很年长,像个老爷爷老到感性又狡猾,但当我看到他留言说他妹妹打电话来了他很开心,我笑了为他的开心也为她妹妹更为他会在开心的时候想起让我分享他的快乐。我蛮感动,觉得他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虽然他说他凉彻了,但我仍信他的本性就像个容易感伤并在感伤后残酷的自我保护的一只小麋鹿。仍然记得那是个曾经彼此了解,能在马路牙子上聊天的哥们,无论以后。

       然后就想起我那个最让我哭笑不得的朋友了。那个只有失恋了才会想起我的傻哥们,但我觉得他很有责任感,虽然他联系我大多是想法考过四级再或想买地铁月票吧 。但他很把我说的话当话,很仗义并且说到做到,一个欣赏我的审美观的朋友。一个傻乎乎的会骑车上二环主路的朋友,骑车带我兜风,一个当问完你能不能帮他弄个月票被你斥责成票贩子后,隔天嬉皮笑脸的说:“俺就是干啥啥精,你要地铁月票不,俺有。”这是怎么一个让你狠倒的哥们儿呀。但我也记得在我伤心时他会逗我笑,在他难过时他与我分担他的难过,像个小丫头样的会因为和父母吵架给我发信息呐。多可爱的哥们。

       特感慨地写下这些,这些人如今或远或近的都不在我身边,也不知道我在他们心中如何,但他们这些朋友在我心中都有自己的位子,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位置。也许最初认识仅因为一份偶然,又或是一份设计好邂逅,还是一种冥冥中的缘分。后当彼此为朋友也许仅仅因为一句话,一个行动,又或一段值得记忆的日子。

          choice还是 change 我真的说不好,也不很重要了,或许更应该是一种chance,是的,该是一种机会,一种一次次让彼此信任又交心的机会,一种让彼此都觉得冷漠中温存的机会。至少我在乎友情,虽然我仍然保留某一天当掉友情换点什么的权利,但至少现在我庆幸我有这些朋友足以让我知道自己不孤独

       他们每天都在选择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每天都在改变,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是每天都在为着自己目标努力的都市人,我也一样。我欣赏他们的进取,欣赏他们适应了都市生活而显现出处理问题的冷漠与热情,欣赏他们重情重义的本性,他们在我看来是特别的,就像人会说我有点特别,无论是说特别傲,特别各,还是特别深刻,特别傻(夸自己就不好在这说了,嘿嘿)。

       认识他们,有他们做朋友,就是给予彼此的一种chance, 一种认识自己的机会,一种悲伤时能够尽快振作起来的机会,一种开心时更加开心的机会,一种成功时给予更加骄傲的机会,也是一种认识都市的机会。这就是朋友,就是都市中的人,无所谓怎样的改变,无所谓最初出自何种原因选择这份友谊,谁会计较?我们只关心彼此是否依然充满信心带着那份不孤单的骄傲勇敢的前进。

       这才是都市中的人,到底是选择还是因为改变再或是各种各样的机会使每个人的初衷不同,使每个人都有着多多少少的改变,我不知道,我想也没人能说清楚,也许都有吧。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一个害怕改变还是喜欢改变的人,我会给自己时常换发型换衣服来改变自己的心情。却在意身边环境的改变,过敏,并且在乎身边人的改变,但谁会不在乎身边的改变呢。敏感不无也是一件好事,至少它能让我了解自己。但过敏就不好了。我可不作敏感的像个马桶的人

       。。。暖暖阳光懒懒爬进窗,悠悠微醺淡淡咖啡香,愿笑容星一样明亮,打开故事书翻到下一页会怎样?云落泪了风会吹干它,可风叹息又怎么安慰呢?窗外天空依然晴朗,可为何美的东西总叫人感伤,那么就随它去吧,谁知候鸟会不会停留,谁又道一生算不算太久,谁敢说知道未来的尽头,明天的艳阳依然会美丽,身边杯中依然清香。。。